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拟以比选方式公开选取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选定后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为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原达州市福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关闭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开展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二)服务范围:负责原达州市福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关闭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招标代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4、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项目过程中,近三年内受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行政处理或财政部门的处罚的代理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项目。
1、拟参加比选活动并符合第二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 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309办公室(万源市太平镇综贸西巷16号)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二)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万源市太平镇综贸西巷16号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3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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